FONG BAKERY

方包是我。 這兒其實是個讓我可暢所欲言的地方,一些不該說的話在這裡都可不理三七二十一想說就說;同時亦是一個供朋友可更加了解我的地方。 多謝支持。

7/18/2005

冷氣機滴水

根據本港法例132章《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》,任由冷氣機滴水或發出熱氣而對別人造成滋擾是違法的,可被罰款$10,000,另加每日罰款$200。

已經被樓上的冷氣機滴水聲煩到要死,兩個星期前已向管理處投訴了,但那自私的住戶至今都沒有任何動靜去維修,我決定再忍多一個星期就要親自上去跟他們理論。

懷有身孕的我可能心情比較暴燥,也不知是否因為覺得這間屋令我事事不順,所以好像經常有事情不滿甚至要投訴,。

是我沒有容人之量,還是其他鄰居的容忍度高呢?

4 Comments:

  • At 21/7/05 11:57 下午, Blogger Unknown said…

    記住保持心境開朗,有乜事叫老公去攪掂佢la....如果唔係個bb會變「炆薑」ga!!

     
  • At 23/7/05 1:11 下午, Blogger javenng said…

    老公係從來都唔會投訴人架....佢覺得好麻煩, 應該大事化小, 小事化無...

     
  • At 25/7/05 4:25 下午, Anonymous 匿名 said…

    你同佢講"大肚婆,唔激得ka"

     
  • At 27/9/05 8:43 下午, Anonymous 匿名 said…

    再有lee種既投訴,就記得搵我啦..忘了我做lee行嗎? 哈哈...食環署的無聊人就係我啦..哈哈...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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